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0年本)》的通知(发改地区规〔2021〕120号 )

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0年本)》的通知(发改地区规〔2021〕120号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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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海南省人民政府:

      经国务院同意,现将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0年本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印发你省,请遵照执行。

      在执行过程中,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《目录》,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;关于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范围,由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进行解释。

      附件:《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(2020年本)》

    http://hainan.chinatax.gov.cn/u/cms/www/202102/04083317jnm7.pdf


      国家发展改革委

      财政部

      税务总局

      2021年1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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